“案发当天,我约了几个朋友去酒吧喝酒……”吕晨想了下,将事发当天之事说了一遍。
事发当天晚上七点多,吕晨带着四个朋友在市里的一家常去的酒吧喝酒把妹,恰巧遇到了之前谈过一段时间恋爱,后来成了朋友的余晶晶。
余晶晶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身后跟着追求者洪方舟。当天余晶晶被洪方舟纠缠的非常不愉快,想让他吃醋生气,便坐到了不知内情的吕晨身旁,跟他有说有笑,还故意用小眼神挑拨吕晨。
洪方舟将一切看在眼中,心中醋意大发,便走过去故意撞了吕晨一下,吕晨杯中的酒洒了一身,立时心中不爽。洪方舟正要离开,被吕晨回身一把揪住。
吕晨对他道:“嗨,小子,你刚才撞到我了。”
洪方舟见有四个汉子围过来,立刻好汉不吃眼前亏,认怂道:“不好意思哈,喝多了,实在对不住。”
吕晨见对方认怂,也就没在追究,让他走路看着点,然后继续与余晶晶喝酒聊天。余晶晶则偷偷给了洪方舟一个蔑视的眼神,这让洪方舟感觉很没面子。
不过吕晨觉得洪方舟眼神不太对劲,有点像毒蛇,让人浑身不自在。为防身,他趁着去卫生间的功夫回车里取了一把弹簧刀放在了裤兜里。
洪方舟坐在角落里眼睛盯着余吕二人,越想越窝火,想冲上去暴打吕晨但是看看自己的小体格,最终没敢动手。
虽然自己不敢动手,但是他可以雇人动手,于是他想起了自己的发小邹明龙,邹明龙一直学习不怎么样,后来上到初中后便辍学了,整天跟着一帮人瞎混,只要钱给到位,除了掉脑袋的活儿,什么都敢干。
很快洪方舟与邹明龙谈好了价格,一个小时后邹明龙来到酒吧,洪方舟向邹明龙指认了吕晨,并指使邹明龙带人在酒吧外伺机动手,最好不要让余晶晶看到。
当日凌晨二点许,吕晨带人离开酒吧时,余晶晶早已离开了酒吧,洪方舟也跟她离去。
吕晨等人离开酒吧后,并未直接回家,而是开车去了饭店吃夜宵。就在吕晨众人边抽烟边有说有笑的下车,走向饭馆之时,邹明龙带人赶到,随即持棍棒对吕晨等人进行殴打。
吕晨身旁的一位朋友当即被打倒,吕晨等人随即进行反击。在互殴的过程中,邹明龙一直追着吕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