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8章 您这又何必呢!
方轶认为周英琪说的未必是实话,所以他把收受房产的情况也说了下。让她心里有个准备。
“那像我这种收钱后买房的,怎么处理?”周英琪问道。
“对于这种情况,司法实践中,原则上也应当追缴房屋本身或者与房屋追缴时等同价值的现金。
对于房屋购买资金来源既有受贿款项,又有合法收入的,应当追缴房屋价值中受贿款项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增值)。
比如,你购买京城的房屋,购房款中的三分之一属于受贿款,剩余三分之二的购房款属于你的合法收入,购买时房屋价值六百万元。案发后房屋价值涨到了九百万,应当追缴的份额就是三百万元。
至于你说的车辆,司法实践中,对于汽车等物品,贬损情况较为严重,追缴时价值一般低于收受时价值,按照法律规定一般也应当追缴原物,但司法机关查封、存储以及日后拍卖此类物品皆存在不便。
对于此种情况,如果伱主动提出以收受时价值的同等现金进行折抵的,法院一般会允许,并结合你的退赃表现综合认定是否属于“积极退赃”,进而在量刑中予以适当考虑。”方轶解释道。
“哦,这么说我的房子和车子都有被追缴的可能!有没有办法保住房子?”周英琪问道。
“司法实践中,如果家属提出保留房屋,缴纳现金的请求,法院可以审查被告人及家属的实际居住情况,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同意家属请求的,一般是以追缴的时间点为基准计算房屋价值,缴纳同等数额的现金。”方轶道。
“哦,等于我要想保留房子就得按照现在的房价折合现金,交给检察院,是这样吧?”周英琪道。
“是的。不过您也不用担心,其实检察院认定的受贿数额未必会被法院全部认可。”方轶道。
“检察院认定的数额,难道法院会不认?”周英琪疑惑道。在她的潜意识里,检察院认多少受贿数额,法院就会判多少。
“这不一定,两个机关的权限不一样,认定的犯罪数额不一定会完全一致。”方轶微笑道。
“您刚才说的积极退赃,我家里人之前给检察院交了二百八十万。检察院说量刑时会考虑。”周英琪道。
“嗯,积极退赃对你的量刑确实有好处。”方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