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有空吗?我请教个问题。”王德友问道。
“什么请教不请教的,你说。”说着,方轶起身,来到沙发旁,示意王德友坐下聊。
“前段时间我接了一个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这个案子发生在村里,并不复杂,但是案件的定性上我有点想不明白,案情是这样的……”王德友将案件的情况介绍了一遍。
王德友所说的刑事案子是一起因婚嫁礼金引起的杀人案。
去年年底的时候,该案的被告人宁国义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老朱家的朱千红,两人谈了二个多月后,在双方家人的催促下领了结婚证,并举办了婚礼,此后朱千红搬到了宁国义家,二人过起了夫妻生活。
因为结婚前两人之间缺乏深入了解,结婚后两人的生活方式不同,没有共同语言,相互间的矛盾日渐加深,经常吵架。
结婚后不到三个月朱千红便回到了娘家。宁国义数次到老朱家劝朱千红回家,均遭朱千红拒绝,朱千红的父母向着自家女儿,对宁国义也是冷嘲热讽。
四月初时,宁国义再次到老朱家,劝朱千红回家,朱千红提出离婚。宁国义见朱千红王八吃秤砣铁了心的要离婚,便向老朱家提出退还十五万元礼金的要求。
这礼金是宁国义多年的积蓄,为了办酒席他还向亲戚借了不少钱,欠了一屁股饥荒,他觉得才结婚没几天朱千红就跑回娘家,要求离婚,这礼金要是不要回来自己太亏了。
但是老朱家认为女儿是黄花大闺女,已经跟你宁国义领了证,也办了事,就算是离婚也是二手货,不能白跟你宁国义睡觉,结婚时给的钱说出大天来也不可能退给伱姓宁的。
宁国义恼羞成怒,怀恨在心,便产生了杀死朱千红,报复老朱家的念头。以前宁国义在附近山上的石场工作过一段时间,因对炸药非常熟悉,所以他在石场的主要工作是打眼儿放炮。平时没事时,他也会自制些土炸药去河里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