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轶按照桌签坐下后,扫了众人一眼,对面长得很气派的胖子和自己身旁一脸严肃的四方脸男子,去年参加研讨会时他见过,但是不熟,他们都是办刑事案子的律师。
斜对面剩下那位五十多岁,头发都快掉光的男人方轶不认识,桌签标着他是某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刑法学专家。
桌旁的四位都是法律圈的人,也都是竞争对手,说是案件研讨会,其实就是东家攒局,请些擅长刑事案件的律师,开会互掐,最后由东家选一位作为辩护人。
听起来好像有失法律人的尊严,但是东家把钱给到位你来不来,来了侃会儿大山给你五万,你干不干。
绝大部分人肯定说不干,那是因为他们没有资格坐在那把椅子上,在钱和面子上他们只能选择后者。
换句话说,但凡能坐到屋里,桌签上能有名字的,肯定都不简单,当然这种不简单并不一定是指专业上,也有可能是资源上,能被邀请的肯定都是背后的人使了劲的。
就比如方轶,虽然他的专业能力和名声都不错,但是如果没有吴秘书这样的中间商推荐,东家怎么可能认识他。
有人会问了,那位大学教授为什么也来了,难道他也要竞争?
对滴,现如今都讲究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很多法学院的老师如果连司法考试都过不了,连兼职律师证都拿不到,凭什么站在三尺讲台上教授学生,凭混出来的文凭嘛,有点扯。
书本上的知识终归是要应用到实践中的,尤其法律这个专业,是个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
别看大学老师讲课一套一套的,开庭也有被法官训斥的,也有信口开河的。所以要想提高法学院的整体水平只能理论联系实践,让老师去做兼职律师,每年做几个案子,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增加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