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而不往非礼也。
对方发了律师函!
作为回报。
罗凯同样也回了对方一张律师函。
甚至还在原版上圈圈画画。
指出了很多错点。
甚至连错别字都不放过!
嘲讽拉满。
直接骑脸输出。
就仿佛在说……
贵公司的法务,最基本的专业素质都没有!
行不行啊?细狗!
来呀,相互伤害。
针尖对麦芒!
谁怂谁是狗!
罗凯是一个很平静的人。
很少动怒。
但是对方滥发律师函的行为!
让他有了一点点愤怒的意思!
如果是针对他,那么他会当成乐子来看。
但是这个企业竟然针对了很多不懂法的人。
截止到现在。
罗凯在网上找到了对方的个公告以及律师函寄送名单。
好家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已经有1000多人了!
1000多个人啊。
对方发的公告很嚣张。
名称就是:拟将起诉的给我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人员名单。
没错,是名单。
对方仿佛把自己当成了正义的化身。
看谁不爽就给谁下即将起诉的死亡催帖。
这种行为过于恶霸。
这种行为特别恶心。
你以为你是谁?
丫丫个呸的。
这个企业在嚣张什么?
要是不懂法的人,一下子就被唬住了。
然后就怂了。
就听从对方!
要怎么做就怎么做。
因为在普通人看来,收到律师函的下一步就是准备进去坐牢了。
但是事实上。
完全并不是这个样子。
世界上除了审判院!
除了法官。
没有人可以对一个普通人定罪。
那些大公司他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