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不做原告律师了我直接升级当原告!

来而不往非礼也。

对方发了律师函!

作为回报。

罗凯同样也回了对方一张律师函。

甚至还在原版上圈圈画画。

指出了很多错点。

甚至连错别字都不放过!

嘲讽拉满。

直接骑脸输出。

就仿佛在说……

贵公司的法务,最基本的专业素质都没有!

行不行啊?细狗!

来呀,相互伤害。

针尖对麦芒!

谁怂谁是狗!

罗凯是一个很平静的人。

很少动怒。

但是对方滥发律师函的行为!

让他有了一点点愤怒的意思!

如果是针对他,那么他会当成乐子来看。

但是这个企业竟然针对了很多不懂法的人。

截止到现在。

罗凯在网上找到了对方的个公告以及律师函寄送名单。

好家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已经有1000多人了!

1000多个人啊。

对方发的公告很嚣张。

名称就是:拟将起诉的给我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人员名单。

没错,是名单。

对方仿佛把自己当成了正义的化身。

看谁不爽就给谁下即将起诉的死亡催帖。

这种行为过于恶霸。

这种行为特别恶心。

你以为你是谁?

丫丫个呸的。

这个企业在嚣张什么?

要是不懂法的人,一下子就被唬住了。

然后就怂了。

就听从对方!

要怎么做就怎么做。

因为在普通人看来,收到律师函的下一步就是准备进去坐牢了。

但是事实上。

完全并不是这个样子。

世界上除了审判院!

除了法官。

没有人可以对一个普通人定罪。

那些大公司他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