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丈母娘:百万彩礼谈得拢是新郎,谈不拢是被告?

“那可否稍微说一下,双方反悔前后作出如此反差决定的具体原因呢,我想听两位当事人正面说一下?这对于救你们儿子为你们儿子犯案或者无罪辩护或者减刑有着很大的作用!”

“罗律师,你决定帮我们了?”这对夫妻很激动。

因为网上有人说罗律师接到手的案子,到目前为止都是100%的胜诉率。

也就是说只要接了案子,那么罗律师能够把必败的案子都能够打赢!

罗凯并没有立即回答,反而是让这对夫妻说起案件撕逼的原因。

这对夫妻于是再次说起案件的起因: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莪们在订婚当天就把所有的礼金什么的都给了对方……”

“在婚介所的媒人的见证之下签了合同,说是在之后把婚房的房本上登上,那女的名字,且在房本上添加新名字是在结婚领证之前,并且还要进行婚前财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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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儿子坚持要求结婚之后才登记上,他在网上查,如果在领证之前登记上房本的名字,就意味着给女的白白拱手把房子的一半价值只是送了出去!也就是说如果结了婚之后再次离婚,我儿子只能够拿到这套房子的1/4……”

“……双方纠葛不下,最终闹翻……”

罗凯听着这对夫妻讲述案件的更多细节。

去除那些不必要的情节。

手在白色的a4纸上画了一个圆。

原上注明是房子价值。

对方这女的真是狮子大开口开口就要求在结婚领证之前赠送房子的一半产权。

也就是说100万的房子在结婚之前,女的就要50万。

并且还得做婚前财产公证?

这就是白白的送钱啊。

很多人以为结婚之前和结婚之后登记房本那是不一样的。

结婚之前登记在房本上,那是属于赠送。

白白的双手奉上房子的一半财产。

按照这种操作模式,男方在离婚之后只能得到房子的1/4,也就是25万块。

女方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够拿到75万。

嘶!

结婚之后写在房本上才是正儿八经的属于婚姻财产。

就算是离婚之后双方也分的一半。

罗凯眉头微微的皱了起来。

这是结婚吗?

这怎么感觉像是在诈骗一样?

罗凯拿着那一份合同快速的观看:

“那合同是由谁来拟定,谁来提供的呢?我看这一份合同是相当的专业,一般律师水平是写不出来的!”

这对夫妻回答:“是婚介所!是婚介所的媒人!”

罗凯心中那种有一种感觉,此案怕不是如同表面这么简单。

这个被送进去的男子的遭遇仿佛是被精心设计了一般!

一环套着一环。

不说别的,就说这手中拿着的婚前财产转移合同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写出来的。

罗凯看完物证之后。

“那女方家的家属对此案件有什么说法吗?他们在这个案件当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呢?”

这对夫妻似乎是想起什么一样,拿起桌子上的手机快速的滑拉起来。

找到了语音录音。

通过手机听到了这个被送进去男子的潜在丈母娘说的一句狠话:

“给了钱上了房本,那么大家就是亲家,你就是我的女婿,不给上房本那么不好意思,你就是被告。”

罗凯:???!!!

牛!

听着这泼辣的威胁声。

这是丈母娘?

这丫的怕不是敲诈勒索的人吧。

“对了,罗律师报案的话也是这女的强烈要求去做的!差一点我儿子就喊他丈母娘了!

说是不给钱就去报案,原本我们以为是他拿来要挟进行拿捏的,没想到她真去了,她多狠的心竟然,做出这么绝的事情来!”

“我们后来也说立马就给他女儿的名字写到房本上,但是已经报案了,想让撤诉都撤不了了!”

罗凯沉默了。

刑事案件不能撤诉。

因为这是属于有人要坐牢,有人犯了事儿。

当起诉之后就和原告人没有多大关系了。

对于案件的主要掌控能力就来到了官方。

来到了检方,来到了公诉方,来到了审判院。

民事案件可以撤诉!

因为这是涉及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纠纷。

官方尊重双方的自愿!

罗凯反复对比几番之后。

看着这对60多岁的夫妻哭的眼睛都肿了。

据说有一只眼睛在短短几天已经被哭瞎了。

气瞎了。

可想而知这几天原来这对夫妻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这都已经可以当奶奶辈了。

罗凯开口说道:“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把这个案件委托给我,之后我开个函去拘留所会见一下你们儿子,看看能不能拿到更多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