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对司冥竖起大拇指,“真的不怕被姜小姐给抛弃?”

这里坐着的都是相识多年的友人。

他们并不会因为司冥现在变成了“穷光蛋”就敢瞧不起他。

财产都给了姜理,他自身的能力还在,这是别人拿不走的。

“她不会。”司冥回答的很肯定,“你们没有我爱老婆。”

几个男人面面相觑。

“我们和你情况不同。”一个穿着粉色西装的男人笑嘻嘻的开口,“老杨是相亲认识的,本就自我一些。老周家里条件好,是联姻,你知道的,都是利益。我呢,条件普通,不敢把身家都交给老婆。”

粉西装是和初恋结婚的。

当年他岳父母直接开口要了66万彩礼。

小两口好说歹说没争得过。

如果这笔钱最后落到女儿手中,粉西装自然没意见。

事实上,是给了小舅子买了房子。

结婚几年了,小两口没有和那边联系过,电话也都是过年打一次。

不给?

多年的感情哪里能放得下。

再说,户口本还在人家手里钻着呢,没有的话,连婚都结不了。

好在结婚几年,夫妻关系一直都很好。

两年前妻子生了孩子,那边说是过来帮忙照顾。

小两口没答应,直接请了月嫂。

两人都怕啊,请神容易送神难。

来了不走,那可怎么办。

赚的钱,小头交给妻子,维持一家三口的日常开销。

大头都在他的手里,一部分做了定期,一部分存给了女儿,还有一部分用以理财。

养老的话不怕,两人都有社保。

主要也是担心放在妻子手里,岳父母那边会变着法的哭穷“勒索”。

现在妻子可以将一切都推到自己的身上。

反正他对岳父母那一家子,恶心透了。

他媳妇才是那朵无辜的小兰花。

所以,司冥的做法听令人震惊的。

两千多亿,直接给了他老婆?

这得爱到啥程度,才能做出这样的决定。

在座的都挺爱老婆的,毕竟人以群分。

之前他们不止这点人。

有人为了彰显自己的地位,在他们面前贬低自己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