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胖的警察思考了一会说道。

“差不多。”

“放屁!就凭一个六岁的小孩,别说是三十多个还能自由活动的人,就算是把他们的手脚都绑住也不可能在一小时的时间里杀完!”

“你没去过现场吗?那里的人倒成了一个圈,这说明杀人凶手行凶的时候他们压根就没跑。”

维尔气的面红耳赤,他大声的吼道。

“放屁!谁说那里一定会是第一案发现场!”

两人谁也没有说服谁,在一旁吃饭的布兰尼却已经想好了对策。

下午,布兰尼开始接受审讯,那是一个不大的审讯室,里面的人正是维尔和那个胖胖的警察。

“说一下你昨天都干了什么。”

维尔问道,布兰尼听到这句话眼眶瞬间就红了。

“昨天我在家准备过生日,我爸爸突然提出让我们去教堂里进行祈祷。

那天教堂里还有很多人,中午的时候我们准备回家,可爸爸妈妈被神父叫住了,之后我被神父带到了一个房间里,他说等下会有人叫我的,可直到晚上也没人叫我。

我实在是太困了就洗了个澡睡了一觉,第二天我闻到了一股很难闻的味道,我出来之后就看到外面躺着很多尸体。”

布兰尼呜咽着说完这段话,可那个胖胖的警察却发现了布兰尼话语中的漏洞。

“你一个小女孩为什么敢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住一晚?而且如果没有人叫你的话你为什么不出门看看?”

布兰尼不慌不忙的解释道。

“因为我爸爸跟神父是很好的朋友,我也经常住在教堂里,而且我爸爸说了,如果他不在的话我就一定要好好听神父的话,这样才是好孩子。”

回答的很正常,可两名警察却是皱着眉互相对视了一眼。

正常的过头了。他们虽然没审讯过六岁的小孩,但他们都见过六岁的小孩,先不说他们能不能正常表达,就光是在经历了这么大的事之后还能保持条理清晰就压根不可能。

他们是小孩子又不是恶魔,怎么可能见了那么多尸体还能保持冷静。

“那把刀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你会拿着那把刀?”

胖胖的警察拿出一个透明袋子问道,袋子里正是布兰尼昨天杀人用的那把刀。

“这把刀是我房间的水果刀,我昨天拿着切了一些水果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