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什么,阮乔抓着楚烈问,“那胡卫的事是你做的?”

“嗯。”楚烈点头,既然已经说了,就没什么好隐瞒的,他接着说道,“苏月梅造谣的事,毕竟不是胡政委本人犯的错。

就算我把胡政委扯进来,处罚也不会太重,不过是记个大过什么的,顶了天就是降级。

不想他们留在岛上时常找你麻烦,那我就用自己的办法让他们离开。”

阮乔对部队上的事不太懂,就问道,“那胡卫谋杀未遂,这么大的刑事罪不会牵连胡政委么,为什么当时只是个严重警告的处分?”

楚烈眸光深了几分,耐心的给阮乔解释,“我国法律实行罪责自负原则,就是谁犯罪谁承担责任,不会因为亲属犯罪而连累其他人。

胡卫的事,胡政委本人不存在共同犯罪,或有其他帮助犯罪的行为,所以部队一般不会做出强制退役的决定。

但实际上直系亲属有严重刑事犯罪,那军人在部队中的晋升、评优等方面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简单来说就是胡卫犯了罪,胡政委的晋升之路已经断了。

给他一个严重警告处分,不过是因为他对家属的约束不够,他们的所作所为在家属院产生了不良影响。

在那件事的处理上,因为我坚持让胡卫判十五年,其实后来的处罚康师长是有些偏袒胡政委的。

康师长虽然欣赏我,但跟胡政委也有多年的战友情谊。

在他们眼里,胡卫已经被判了劳改,就是对他自己的作为付出了代价。

康师长就想着能找到一个平衡点,把伤害降到最低。

其实到最后不过是徒劳无功,两头不讨好。

胡政委不见得领他的情,我也对他的处理方法颇有微词。”

经过楚烈这么一解释,阮乔大概明白了。

“就是说不管是胡卫还是苏月梅,他们犯的错按照法律法规是牵连不到胡政委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