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在推行改革过程中,以理财为考成准则,加强法制,打击不法,惩处舞弊,多方增加财政收入,出现了“公私积贮,颇有盈余”的局面。
史料记载,嘉靖末年太仓粟无一年之储,隆庆末年更是入不敷出。而万历十年,则出现了“自正德、嘉靖虚耗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的短暂复兴。
从这里,便可以最是简单直观的看出改革之益处。
和考成法相辅相成的,便是在清丈地亩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开来的一条鞭法。
由于查出了大量的欺隐田亩,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每亩的征派数量大大减轻,达到了张居正所说“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均,将来国赋既易办纳,而小民如获更生”的预期目的。
此外,一条鞭法将一部分户丁银摊入地亩征收,这就减轻了对户丁的征派而加重了对地亩的征收。
对减轻无地或少地的农民的负担,改善农民处境,也有一定的作用。
当时有记载说:“条鞭之善者,以为均丁粮、消冒滥、息赔累、简明日、寝觊觎、屈市猾、平贫富、清册籍,一举而官民积弊皆反,天下孰有愉快于斯者乎!”
张居正此举,完完全全是化腐朽为神奇。
用现在的话说,一条鞭法好处是简化了赋役的征收项目和手续,并且使赋役合并,以田为纲,以银代役,减轻百姓负担,从大户手中征税,以至于出现了“摊丁入亩”的趋势。
也就是说,减少力役,摊丁入亩,以银代役,是张居正针对赋役制度改革的核心趋向。
从货币经济角度,一条鞭法顺应了明中叶以来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趋势,而它的施行,则又扩大了白银使用的范围,促进了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
大明王朝1566是一部虚构小说,其中比较大程度的架空就是货币制度。
嘉靖时代中国其实没有什么财政预算,也很少直接以白银贸易,更多的收的是实物税,只有少部分富庶的地方会用银子之类的贵金属作为一般等价物。
而张居正的改革,就是极大程度的加快了大明使用白银的进程,专业一点应该是商品化经济?
不仅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就是地主收取的地租,也有一部分投入市场,换取货币,以交纳赋税,从而导致了货币地租的出现和扩大。
小主,
农村为了适应市场和货币的需要,经营多种经济作物如棉花、烟草等,扩大了农产品商品化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