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起义军里的英雄,可以替我报仇吗?”他看我的时候,眼角的泪光闪着一丝希冀。
我捻着衣袖擦去了少年脸上未干的泪痕,轻声说道:“好。”
其实我本不应该管这件事情的,因为没有利益,甚至危险,总之就是对我没有任何的好处。
以我的性格,不应如此。
可碌碌无为三十几载,有人对我好,有人对我坏,却从来没有人觉得我能做出些什么。
而现在,我站在这,有人觉得我是英雄,甚至此前还有人为我而丢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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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们都觉得我应该做点什么。
我可以做点什么,我能做到点什么。
可我什么都不会,我只会杀人。
那就去杀人。
是夜,我跟闯王提出了暂时离开的申请,在追杀了二十多个日夜,终于将那伙官兵全数歼灭,随后回到了队伍里。
拖着一身的伤,我猛然想到了男人的那句话,“杀人应该是要为了救人才是对的。”
现在,我好像隐隐约约明白了他的意思。
侠之大成者,杀人亦是救人。
那个孩子说长大了要成为跟我一样的人。
是嘛……
我笑了笑,揉了揉少年的脑袋,如同在给多年前的自己一个交代。
我已经找到了杀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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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长刀从眼前人的身体里抽出,我顺手将刀上的鲜血都甩到了地上。
这已经是最后一个敌人了。
与其他人获胜后的兴高采烈或者长舒一口气不同。
我现在十分的烦躁。
不知道为什么,冥冥中总有一种感觉在告诉我,我刚刚不应该离开满穗。
从刚刚杀完第一个人开始,我的右眼皮就一直跳个不停。
曾经军队里面的老人告诉我,左眼跳福右眼跳灾,我不以为然,可现在却担心了起来。
没有做过多的踹息,我匆匆往之前离开满穗的地方跑了过去。
(小渔打卡处,顺便写的对仗,声声妄寻渔别源,步步远遥觅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