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晨自然也发现了龙傲天和普通人的的不同,他尊敬的跪在地上,表达自己的赤诚和信仰之心。
“起来吧,我的事不必与任何人提起,懂?”
“恩公,我知道了。”
对于‘开天眼’,王有道开始是十分的好奇,十分的想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尽管林晓晨日日夜夜的惨叫声都没能使他打消念头。
龙傲天便让他用自己的眼睛看了一眼这世间的人,从此之后他便打消了‘开天眼’的念头,安安静静背书。
王有道大底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自己看到的东西,甚至每每想起还有几分反胃,原来龙傲天这么强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他用龙傲天的眼睛直接可以透过人的血肉看见里面的白骨,一具具骷髅张着嘴巴说话的样子,一勺勺饭菜下肚怎么变成屎的样子,呕~
从这一刻起,龙傲天是他心里的的英雄,林晓晨是他心里真正的勇士!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龙傲天给他看的东西,都是动了手脚的,只是她想给他看的,并不是她真正看到的,她眼里的世界可是很美的好吧。
晨间的海风微微吹来,留下一封书信后,她就上了山。
睡到日晒三竿起来的王有道,看着龙傲天的书信,悲痛欲绝,“二叔,你怎么就丢下了我,怎么就丢下了我一个人,还要几个月才回来,没有你我可怎么活呀……哭早了,艹!”
王有道看到龙傲天最后的一句话竟然是在他回来前,将所有的书都背完,否则就让他‘开天眼!’
龙傲天走的第一天,王有道给自己放了个舒服的假,拿着那个原石骑着胖驴就上了镇。
买了不少的好酒,反正钱是龙傲天的,他十分的不心疼。
又去找专门的人切开了原石。
蜜糖色的黄翡,晶莹透亮,色鲜又匀,是黄翡之中的上品。
王有道龇着大牙拿去做成了一块大大的玉佩和一个带钩,又将剩下的边角料用来做成了扳指,全部都带在身上后,骚气的街上走了好几个来回。
只见他龇着一口大白牙,笑得十分的傻气,上身保持挺直,手臂自然下垂,双肩微抬,步伐平稳有力,步幅适中,昂首挺胸的从街头走到街尾,又从街尾走到街头。
大家也不知道这个看起来长的不错的小伙子怎么了,也不好意思上前询问,万一是个脑子有病的发疯起来还要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