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白白与红红,别是东风情味。曾记,曾记,人在武陵微醉。”
一阕《如梦令》,短短三十三个字,嫣红反反复复,不知吟颂了多少遍了,从歌席上吟到狱中。浓烈的血腥之气遮去了满纸的芬芳。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吟,一个字、一个字地想,也没能从词中吟出半点儿污浊之气。
那些高高在上的程朱理学卫道者们,却把这阕词当做她与太守淫乱的铁证,将她抓进狱中。
嫣红何尝不明白,那高高扬起的夹棍板子,不是冲着她来的。可那疼、那痛却实实在在地落在她的身上,亦落在她的心上。
嫣红能吃得苦。可是,从小到大,像那样酷烈的严刑拷打,她是第一次承受。生不如死!
多少次,她在火烧油煎般的剧痛缠绕中昏死过去,又在夜半清冷的月光中顽强地醒过来。醒过来,抹一把眼角的残泪和嘴角的污血,听到自己内心里那个清晰又坚定的声音:死都不能认!
她要活下去,活到哪一天,来个青天,为她拨个云开雾散,水落石出,一雪冤屈。
有罪么?罪从何来?
嫣红只是一个靠色艺糊口的小女子,她不懂、更不关心官场上的钩心斗角。
可嫣红的心底装着一杆秤,还装着一个全郡百姓都明白的事实——太守是好人!
他是被人诬陷的。
再寻常不过的一场酒宴。嫣红只是像平时一样,在酒宴上做了姐妹们都会做的事。
阳春三月,太守打门外笑吟吟走来,手里拈着两枝含苞带露的桃花。
一白一红,白者洁如皓月,红者艳若胭脂。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