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一夜的雨。
荻花洲到处都是水洼,倒映着不算明朗的天空和树影。
沈兴费力的将自己的脚从泥坑里拔出来,鞋子却还卡在泥坑里,一边把鞋拔出来一边骂骂咧咧:“这什么鬼天气,再下,不如把整个荻花洲淹了得了!做个屁的生意。”
话音刚落,沈兴就看见远处一名带着斗笠的女子被几位不怀好意的土匪围住。
那斗笠长至腰下,上半身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但身形纤细,是女子无疑。
赵旭尧问:“看什么呢?鞋子不要了?”
“那姑娘遇到了麻烦,我去帮一把。”
正在吃干粮的周文含糊道:“得了吧,沈兴你不就是看上……”
周文话还没说完,沈兴就麻溜穿好鞋子,提起货架上的大砍刀,朝那边走去。
土匪有三个,好不容易看见一个落单的女人,而且又穿着不凡,就像是饿狼看见了肉。
“小娘子,一个人是要上哪儿去啊?这乱世里没个人保护可不行啊!这样,你给哥哥我交点过路费,哥哥护你过荻花洲,怎样?”
女子驻足,却没吭声。
透过那层薄薄的黑纱,隐约能看见那双沉静的眼眸。
土匪当她是害怕了,又道:“小娘子你别怕,哥哥们心善,不是坏人,只收摩拉不做别的,给个万把个摩拉就行,没有摩拉的话用你这一身行头抵也是可以的!”
她虽然穿着一身黑,但她的衣物在微弱的阳光下似有彩色光华流转,耀眼而贵气。
说实话土匪们这辈子都没见过这种布料的衣服。
“摩拉……”她开口,声音如同清晨的露珠从叶尖滚落在毛茸茸的幼鸟身上,干净而无害。
土匪眼睛一亮,还未说话,又听她道:
“我没有。”
有风吹过,掀起黑纱,恍然露出半张脸。
眉如春山浅黛,雪肤朱唇,额间一点花钿,
清且艳。
“没关系!没关系!没有也没关系!”土匪忙道,“这样,你帮哥哥们一个小忙就当过路费了!”
这忙,或许还真不小。
长安不入世,也不代表她傻,对方身上的恶意太明显。
杀了吧。
但未等长安行动,沈兴急匆匆的提刀而来,一来就听见这句话,怒将刀刃插入地面:“干什么!拐卖良民呢!”
沈兴是个一米九的大块头,人高马大的站在三明土匪面前,刀刃明晃晃的倒映着他们的身影,顿时吓得生了退缩之心。
他们也不是没有武器,可那武器都是在战场上捡陋得到的,要么只有一半,要么刀锋缺了口,哪里比得过人家正经武器。
而且他们又矮又瘦,这大汉一个人砍三个绰绰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