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正是歌厅、舞厅盛行时期,歌舞厅和饭店越开越多。我的酒水百货批发生意也越做越好。
五年的时间,我还清了所有的外债,又付了五十万首付,买了人生中第一套属于自己的大产权的房子。
两年后,房本上虽然可以写夫妻的名字,我只写了江哲的名字。
我觉得,作为一个男人,是一家之主,他又没有不良嗜好,一心一意围着这个家转,疼女儿,忙生意,对我娘家也挺好,理所当然地,门面、房子、往后的存款,我写得都是江哲的名字。
也许是心细的江哲被我的行为感动了,他又像从前那样,不多说,只是更努力地去干。
送货、装货、卸货,人手不够江哲就甩开膀子自己干。
别人家的男人,到了晚上,不是去歌舞厅,就是去酒店。
也许是过惯了穷日子,就算生活富裕了,江哲仍然不抽、不喝、不玩牌,除了送货,根本不沾那地方的边儿。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
做为底层小人物,我们凭汗珠子砸脚面、靠诚信,赢得客户的信赖。才有今天这些慕名而来的新老客户。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你这儿累死累活的玩儿命做自己的生意,也不知招谁惹谁了,一个留着小胡子,胳膊上刺着青龙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店面。
一进店,他说,老板,来包烟,红塔山。我递给小胡子,他点燃后,抽着烟,在我的门店转来转去,一会儿,他停下来说:"你这门店多少钱卖?"
"我说,我没想卖呀。"
小胡子说:"我就问你多少钱卖?"
"你什么意思?我不卖,我也没对外宣称想卖门店。"
小胡子板着脸,一字一句地说:"实话告诉你,这门店我看上了,你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
"现你三天,五十万现金,连房子带货我都要了。"
小胡子说完,头也没回地出门上了一辆别克小轿车走了。
这大白天见鬼了吧?
这个有点黑老大式的人物,不,也不像黑老大,顶多是个小痞子。
只是,这没头没脑的一席话,让人别扭又啄么不透。
而且,我和江哲谁也不认识他,这个长着小胡子的年轻人什么来路?他到底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