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您放心,我们这里的商品都是经过层层筛选的,绝对物有所值!”
霍克满脸堆笑,脸上的皱纹也因此更深了几分。
“我想我们区区两个流浪猎人还不值得阁下亲自前来迎接吧?说吧,找我们有什么事。”
比起红音那一夸就不知所以的傻妞,多拉姆坎直接一句道破霍克的来意。
“哎呀,客人真是火眼金睛眼光独到啊,这都被你发现了,来,去我的住处让我好好招待一下你们,然后再慢慢详谈!”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霍克适时地送上恭维的话能不能博得多拉姆坎的好感先不提,起码不会让人感到反感。
“前面带路吧!”
多拉姆坎笑着点点头,正好他也想问霍克一些事情,便同意了。
到了霍克的住处,并没有想象中的极尽奢华,甚至用普通来形容都是赞美,四面透风的墙壁和其他地方并无不同,一个柜子和一张餐桌就算是全部的家具了,根本看不出这里是一个非常有钱的富豪所居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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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呀……不知不觉都过去这么久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从创业到现在,一块钱都没有摸过,所有的收入全都交给了邪恶地产的老婆大人打理。”
霍克从破破烂烂的柜子中取了三个酒杯出来,然后又拿出一瓶看上去就很有年头的龙舌兰酒,给二人倒上。
虽然看上去非常破败简陋,但多拉姆坎不知道的是,光是这瓶陈年龙舌兰酒就价格不菲。
“我从来都没碰过钱,我对钱没有兴趣,因为我最快乐的时候,是当初在艾尔鲁斯捡瓶盖的那些日子,真是怀念啊……那时一个瓶盖一块钱,可以买一瓶生水,或者半块黑面包。”
霍克的话匣子打开了,自顾自说起了自己的事情,多拉姆坎也没有打断他,只是在一旁静静地听着。
“那时候的我每天省钱,我知道我再努力几天就可以买个新的背包,那样就可以装更多的瓶盖……”
“唉……现在的我已经没有了这样的需求,也不需要担心钱的问题,可能钱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了一个符号,一种资源……”
“有人说我是世界首富,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这个富应该是负责任的负,只有走过这条路的人才知道,钱越多,你要做的事情就越多,如果没有正确的思想,没有正确的方法,没有跟其他同样优秀的人合作,没有持之以恒的努力,你是不可能成功的。”
“所以啊……我累了,想要找个能够代替我的接班人来打理这里的生意,如果你有这个意思的话,我现在就可以把这个交易所的所有权转让给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