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态!”
苟且轻吐着新学来的词,叹气般的翻了个白眼,只觉丢人。
他也不管孔秋的挣扎了,直接如同提着一条狗一般,将孔秋给拎走了。
本来。
苟且是不用去的,他的伤势比顾墨都要重。
可孔秋,这种“发情”一般的模样,着实让他放不下心来,索性一同走一遭吧。
看着苟且,拖着如同死狗一般的孔秋离开。
顾墨不由松了口气。
孔秋如今的状态,着实让他害怕。
想必,是上一次的“男袖添香”,让其尝到不少的好处,再加上他本身就是爱书之人。
可以理解,但不能苟合,呸,苟同。
这种事,有一次就已经够了,再来一次的话,顾墨真怕“断袖之癖”的闲话,会被冠在他头上。
毕竟,这可是有着前车之鉴的。
当初。
涿县,还未升级成郡城,只是一方小县。
顾墨不过是因为连番施展“撒豆成兵”,所以显得脸色苍白,外加苟且拿“虎杖酒”的时候,未作遮掩,于是就有了下面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