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出去买呗!”
“我也想啊,关键是我待会要和她一起去吃饭,你叫我咋办是好?”
“我才懒得理你。”邱明说完折身去了隔壁宿舍。
林健杭冥思苦想,他不是有一支最爱的钢笔吗?这个可以送给她。他猜,叶晓祉会喜欢这支钢笔吗?现在管不了那么多,就这么决定了。他从抽屉里掏出钢笔——这支钢笔已经跟随他两年,不是因为它有多少价值,而是因为它对林健杭有重要的意义,林健杭能在学校创立书法协会,完完全全是这支钢笔的功劳啊!
叶晓祉今天特别漂亮,上身还是那件蓝色的外套,下身是一件黑色的衣裙,穿了一双靴子,手上拿着一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她刚好从宿舍楼下来,没等一会儿林健杭就来了。叶晓祉特别开心,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
她给林健杭递了一个橙子:“喏,给你。”
林健杭一看原来是橙子,林健杭昨晚睡觉睡糊涂了,他说:“你给我橙子干嘛,我不要。”
“这是给你的。”叶晓祉重复了一句,见林健杭好像不喜欢橙子一样,接着说:“你要是不要的话,那我就扔了。”
林健杭说:“别扔啊,浪费了。”林健杭伸手去拿。
叶晓祉郁郁地走进饭堂,叶晓祉打了饭,坐下来一味吃起来,也不管什么。
林健杭说:“晓祉,生日快乐!”他拿出心爱的钢笔送给她。
叶晓祉抬头看看钢笔,问:“你送我钢笔干嘛,我又不会写字。”不过叶晓祉还是收下了。
中午的这餐饭吃得特别奇怪,两人似乎有点不欢而散。下午两点十分,他接到叶晓祉的电话,说要去她姐那里。林健杭听到叶晓祉要去叶晓婷那,心里着实慌,今天不是她的生日吗?怎么不和他一起过呢?难道中午他做错事情了?林健杭陷入悲怜当中,没有办法,那好,林健杭说送她到车站。
叶晓祉提着一个挎包,身上还是中午的着装。这时候太阳也露出了脸面,金灿灿的阳光洒在叶晓祉白皙的脸上。林健杭很喜欢这样的叶晓祉。
叶晓祉问他:“你不喜欢吃橙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