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柏志林酒后乱性<二>

母猪原 城市秋风 2525 字 16天前

柏根喜感慨:\"他要是真的过问此事,那就太好了,他一句话顶得上我们十句,百句呀!\"

柏根喜站起身,关怀似的说:\"你去到饭店里给荣艳端一份有营养的汤面来,让她好好调理一下身子,我到镇子里转转。″

在镇政府大门口不远的一家饭店,陆兆拓和何辰东站着在门口说话。不大一会儿镇长史楗人走了过来。

这一切被远远站着的柏根喜看了个清清楚楚,三人进入饭店后没多久,派出所里走出来一个人,那个人没有任何的停留,也径直走进了那家饭店。

柏根喜看在眼里,心里明白,这是柏志林家在砸钱哩!

大约下午三点多钟,派出所两位公安人员来到了东陵镇卫生院。在杨荣艳住院的病房里找到柏根宝,即时在病房里临时办起了工。其中一人说道:\"今天上午柏志林已经投案自首,对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供认不讳。他说他是在喝醉酒的情况下没控制住自己,对杨荣艳发泄兽欲的。当他听到杨荣艳喊他的名字时就猛然警醒,停止了对杨荣艳的继续迫害。他的这种悔罪表现,在法律上是受到欢迎的,现在已经查明,虽有侵害的故意但没有侵害的结果。他所要达到的目的,没有达到,只是让受害人受了点皮外伤。现在我们派出所的处理意见已经出来,那就是和解。和解的前提呢?一是补偿人身损害赔偿金,二是住院的费用全部由侵权人柏志林承担。人身损害补偿金是二千块钱,医药费赔偿金是一千五百块。这是调解协议书,你们在上面签字,等下就可以领到赔偿金,你们出院就可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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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荣艳,柏根宝把目光看向柏根喜,柏根喜摇了摇头,目光犀利。那意思是告诫杨荣艳和柏根宝,给再多的钱都不接受。

柏根宝:\"你们刚才说的太轻了吧!身上多处淤青,这已经构成轻伤害。柏志林想我婆娘好事,虽然他没有得逞,那也叫未遂。我们不要钱,给再多的钱我们都不稀罕,我们就要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三千五百块钱都没有解决问题,这让两个办案民警很是惊讶,出乎两人的意料。两人没有完成任务,只好起身离去。

柏根喜看两位公安人员走远,马上果断的说:\"根宝,你去邮电局给陆兆鸿打一个电话,态度明确,把刚才的事情和上午发生的事情给他汇报一下,让他马上干预此事。不能再拖拉,拖拉对我们没有利。\"

柏根宝听到后马上走出房间。

这边,杨荣艳木讷的看向柏根喜:\"哥,三千五百块钱不少了。\"

柏根喜翻眼瞅视兄弟媳妇:\"过日子不是那么简单,自己不长脸,别人不给脸,你说,没有脸面咋活人,咋过日子?是钱重要,还是面子重要?这事还要考虑吗?要钱人就没脸哩!一个人没脸,那这个人活着与死了有什么两样呢?″

下午五点多的时候,从宁民县城驶来一辆警车,直接开进派出所的大门。从上面走下来两位精神抖擞的公安人员,他们走进羁押室把柏志林押上警车后,马上又离开东陵镇派出所向宁民县城驶去。

半个月后,检察院作为公诉方对柏志林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柏志林强奸杨荣艳一案,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强行与被害人杨荣艳发生性关系,构成轻伤害,性质严重,极其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以强奸未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被告人柏志林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赔偿金两千块钱为杨荣艳的医药费。

至此,柏志林夜闯柏根喜家图谋杨荣艳好事算是有了一个了解。柏志伟为了救弟弟出来,花了不少的钱,但是这些钱都打了水漂。可怜的柏志林的老婆,接到判决书后立马瘫倒在地,哭成泪人。边哭边骂:\"柏根喜呀!你就是一个碎驴日的呀!你咋那么不通人情呀!我们一次两次找你,你都把我们拒之门外呀!你是驴日的货,你不是人。\"

柏志伟看到她哭,马上来气:\"你在这里哭有什么用?要哭到他家里去哭,去闹他才算你有本事。″

柏志林的老婆来到柏根喜家,追着柏根喜与他理论:\"你可是个东西,杀人不过头点地。我们三番五次来找你,你都不松口。这下好了,把我们家掰倒了,你们就可以好好过日子了。你就是一个坏种,就是一个驴日的货,你不得好死。你看我在家里领几个孩子怎么活?怎么过日子?你个驴日的货,你不是人。″

从此,柏志林与柏根宝两家结上仇怨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