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不忘帮他把不死鸟给从铁钳蚁的巢穴里给抢了出来。
这份贡献,这份功勋,这份人情,他必须要认。
而对方只是他的魔法顾问,不是他的手下,双方只是合作伙伴的关系。
他自然可以凭借帝国大公的身份眛下这只不死鸟。
但比起这只不久之后就会成为他皇兄珍兽园里又一观赏物品的不死鸟。
他更看重这个能摸索出生命因子规律,又能帮他抓到不死鸟的人才。
其实帝国里,无论天才,奇才,鬼才,都不缺。
泱泱中央帝国,土地广袤,城市星罗,天才如巨龙之鳞,数不胜数。
或许在别的地方,龙鳞罕见。
但在中央帝国,在帝都,就只是普通的鳞片素材。
身为帝国大公,迪米特见过无数天资卓绝之人。
像是他的守护骑士,圣阶骑士尤兰达,他是师兄,松谷城法师协会会长,亚尔科。
甚至是无数个亚尔科,毕竟法师协会的会长,每个城市都有。
这些会长或许不如亚尔科天才,但每个人都声名赫赫,履历不凡,是普通人眼中难以高攀的大人物。
连半神这样可以用伟大来形容的存在,都足足有十二位之多。
就连他自己,不也是别人眼中的生命魔法天才?
当然,就算是天才,也有三六九等。
龙鳞,也有额鳞,颈鳞,背鳞,尾鳞之分。
眼前这个精灵,无疑就是龙鳞中的额鳞,天才中最出类拔萃的那一类。
这样的人才,有点乖僻,甚至是乖张,迪米特觉得自己都可以忍受。
因为他自己就是这样人。
这样的人,就理应受到优待。
同时,他也知道,这样的人,想要彻底收服,为己所用,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毕竟天才都有自己的傲气。
皇族身份,公爵爵位,富可敌国,这种东西,在有的人眼中,还真就是一堆瓦砾土堆,不值一提。
比不上自己顺心如意来得重要。
所以对于这些人,比起简单的收买,更重要的是表达出你对他的尊重。
发自内心,毫不作伪的尊重。
你若视对方为猪狗,傀儡,傻子,若对方真是也就罢了。
若不是,岂不是给自己平白树敌,离心离德?
当然,一味地对对方好,也会把对方的胃口给养大。
其中的平衡点在哪里,这就需要上位者自己去衡量了。
而他,向来做得不错。
就像眼前的这个家伙,真的视财如命吗?
未必。
但对方这么表现出来,那他就当对方爱财好了。
这,也是对人才的尊重!
不死鸟,作价三百七十万金,精金鸟笼,作价一百万金。
壕气冲天的VVIP大手一挥,非要给他再凑个整。
整整五百万金啊。
这是什么概念?
要知道越强大的国家,金币的含金量往往也就越高。
当然,纯粹金币那玩意,不耐用,所以金币都是合金铸造。
而帝国的金币,一枚含金量在百分之七十五左右,一枚金币的重量在……
算了,这些不重要。
总之,这么多的金币,都够把他的黑石堡扒了,再造一座黄金堡了。
嗯,这听起来像是汉堡全家桶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