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马场当然有更好的,但售价三万两以上的骏马,只在关东出售。
最最精良的骏马,只送不卖。
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有些人花费重金买不到良驹,有些人在家等着,便有人主动送上门,甚至还包售后,留下兽医和驯马师。
别问萧思衡是怎么知道的。
可以去问问萧峰、虚竹、段誉。
……
大部分年轻人都去相马,就连得了一匹宝马的雪千寻,也拿着刚从书箱中翻出的马经,兴致勃勃的相马。
年岁稍长的没怎么动。
一来稳重,不愿和小辈搅闹,二来担心兜里的银子,买不起良驹。
总不能真的去拆兑银子吧?
万君武微笑道:“裘掌柜与我某个朋友很像,他请我吃烧鸡,烧鸡却是没有腿的,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他喜欢把好东西藏起来,自己留着吃,裘掌柜也是如此啊!”
“万老哥何来此言?”
“刚才比赛的那些马,虽然都是上等良驹,却不是最好的,最好的两匹还在马栏中,为何不放出来呢?”
万君武指了指两匹丑马。
一匹黄中带褐,身子瘦如弓背,懒洋洋的躲在一旁,鬃毛很长,如果观察够仔细,会发现这匹马没骟过。
一匹通体雪白,脖颈滑如天鹅,唯独两只耳朵是火红色,脑门上有一绺火红色杂毛,好似一道血色闪电,这匹马当然也没骟过,因为它是母马。
裘行健恭维道:“万老哥当真是好眼力,这两匹马,从血统而言,确实是最好的,只是性子太烈,野性难驯,若是逼的太紧,它们甚至会绝食。”
练霓裳柔声道:“绝食?说明它们俩不仅血统优良,而且通灵性,若是能够收服,跋山涉水,如履平地。”
裘行健分别介绍两匹马:“那匹儿马名为老酒,每顿最少一石精料,还要喝三斤烧酒,勇悍炽烈,耐性极强,就算前方燃起烈火,也敢飞冲过去。
那匹母马名叫火耳,双腿有力,凶悍至极,先后踢断三个驯马师,合共十三根肋骨,还曾踢死两匹野狼。
它们俩颇为通人性,常规战马的训练项目,很快就能学会,也不会因此飞踹驯兽师,但想骑乘它们,需要得到它们的认可,否则便会拼死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