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4章 阿里奥伯特对菲斯克

起初,当两名猎人逃出森林,向见到的所有同伴声称发现了敌人,大家纷纷扣扣耳朵,都觉得是受惊的同伴将野猪群看做了敌军。

的确,皮糙肉厚的野猪并非普通箭矢可以射死,使用钢臂十字弓射击诸如眼睛、面门处,打得准才能一击必杀。猎杀野猪需要胆量,狩猎队伍需要成群行动,再广泛使用长矛将猪戳死。

撤回来的战士都是第七旗队的臭小子,两人使劲挥舞双手言之凿凿看到了骑兵,大部分人还是觉得小子就是遇到了一群难对付的野兽。

既然他们是阿斯卡德的兵,也许“双剑”阿里克的大儿子可以亲手干掉那些野兽,派人跑出森林摇人儿,岂不是显得自己不够强力。

倒是也有人觉得男孩并非完全胡说,奈何问及所谓敌军的情况,男孩又答得支支吾吾。

难不成阿斯卡德和他的伙计们还能没传说中弗雷神的发光大野猪攻击?怎么可能,这里又不是北欧。

到底哪小子也是带兵杀进亚琛的年轻骁将,连野兽都不能干掉,有违自己的高贵身份。

于是,聚集在凡尔赛小平原最西部的罗斯军队,他们继续在平坦荒地放牧战马,继续在旁边的皇家狩猎小屋处理捕获的大大小小猎物。

矗立的木杆捆绑绳索,经过粗糙鞣制的豹皮摊开挂起来。那棕黄中嵌着无数黑斑的毛皮是北欧不存在的,每一张豹皮都被做了标记,它往往是整个三十人队的共同财产,大伙儿希望回到老家伙将之卖掉,赚到的钱财大家平分。

曾经非常珍贵的鹿皮如今已经极为廉价,雪貂皮、森林猫皮、幼年海豹皮依旧是昂贵的,它们无出其右都是单色毛皮,唯独花豹皮与众不同。

罗斯军的很多战士恢复猎人本分,看着很多同伴掠夺皮革有望发财,那些原本专职做马车、雪橇的养鹿人,他们得到留里克的授权后,也高高兴兴加入狩猎大军中,由于这几百号兄弟极为专业,他们的收益不容小觑。

不过,罗斯精锐骑兵们才懒得搀和这些事情。

固然罗斯在部落时代就是狩猎、制作皮革起家的,做了职业骑兵的精英战士靠着大王发的军饷、以及战场丰厚缴获,大家已经过上了非常优渥的生活,还要盯着皮革贸易显得自己太蠢了。

公平的说,那些公开晾晒的豹皮真是显眼,骑兵们都想弄到一张,充作自己的披肩或是护腰,不说这东西有多少防寒性或防御性,仅仅穿戴在身所带来的美观性就是美妙无比。

有兄弟决定早点出手豹皮,有的骑兵就愿意拿出大笔钱财就地购买。

于是所有的骑兵队长攀比性的买了一张或多张豹皮,各百夫长有样学样也斥资买皮。明明刚刚完成鞣制,毛皮上还有很浓的草木灰气息,他们硬是将之披在身上,亦或是充当马鞍的衬里。

留里克默许部下这么干,而且菲斯克也非常够意思地将自己购得的一张豹皮,连带着已经抽过脑髓的豹头一并进贡给大王。

留里克毫不犹豫收取了赠礼,他暂且将整张豹皮悬挂在自己温泉宫中的寝室内,坐下来昂起头静静欣赏它。

“都在搜罗豹皮?也好,你们要是全员变成虎豹骑就好了。真正的虎豹骑是人马具装,虎皮、豹皮是装饰。波兰翼骑兵只有在节日庆典才插上天使翅膀,战场上所有骑兵都有豹皮披肩。两千骑兵,两千只豹子,巴黎附近的森林有这么多花豹吗?”

只有神知道巴黎周围的森林里有多少豹子,留里克无需环境保护,就算本地的大型兽类全部灭绝,与罗斯也毫无关系。

这天的菲斯克高高兴兴与他的部下们自由放牧战马,劳苦功高的突厥马再一次证明了它们强悍的耐力。此战罗斯军在城内缴获约莫一百五十匹安然无恙的战马,它们是有主人的,聪明的马儿也都认主,要让缴获马匹认新主需要一些时间磨合,当下正是磨合的窗口期。对于最桀骜不驯的战马,还需要勇士再征服。

现在有一匹黑马或是太顾念旧主或是野性难驯,一连好几个战士骑上去都被它甩在草地上,惹得围观的战士们哈哈大笑。

到最后还是有一名强壮战士,他别出心裁地要和战马比摔跤,结果使用绞技硬是抱着马头将之侧着身子按在草地,于是彪悍蛮马被征服。

一大群骑兵战士忙着围观“征服大马”的好戏,大家根本不关注有两个男孩冲出森林。

无可奈何之下,男孩只要向着骑兵聚集的地方猛冲,两人顺利在人群中看到了那颗标志性的大光头,这便硬着头皮冲了进去。

此刻,看训马好戏的菲斯克高兴得像是个十岁孩子,大伙儿也难得看到自己的老大笑得如此癫狂。

他本来懒得搭理两个男孩,直到两人实在憋不住突然合力抱住菲斯克的左右腿。

“小子,你们这是干什么?”菲斯克并没有被激怒。

“菲斯克大人,其他人都不相信我们。”男孩以诺斯语答道。

“对。是阿斯卡德派我们来的,我们在森林中看到了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