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枚戒指,两个女人

阮萌简单的解释道:“通过被害者身上的殴打伤痕证明,凶手的力气较小,拳掌、臂展、殴打节奏与一名成年男性不符。”

“从劈砍的角度预估,行凶者的身高约在1米58到1米63之间,斧子砍到脖颈上的第一刀并没有砍断,而是连续砍了四刀。”

“同时在雪地上留下的痕迹也可以证明,与死者搏斗的是一位女人。”

“还有就是,自助洗车店的录像不也显示洗车的是一个女人吗?我们基本可以确定凶手就是一个女人!”

“现在,又出现了一枚女人的戒指,这必然是凶手不小心留下的,许歆荷就是凶手的名字了。”

陆铭却有不同意见,一位经常戴戒指的人,手上的戒指会容易脱落吗?

而且,这个女人在打架的时候戒指都没有掉落,偏偏在开车之后掉落了?

这符合常理吗?

而且,车身虽然被烧成了车架,但是从痕迹上还是可以看出来,座椅明显是向后拉了一下。

根据判断,陆铭认为开车的人身高在1米80到1米85之间。

可是为什么现场的痕迹,以及洗车店的录像却都显示,杀死赵心蕊的凶手,是一名身高1米58到1米63之间的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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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凶手在制造火灾之前,还故意将汽车的驾驶座向后拉混淆视听。

不应该啊,凶手又不确定汽车发生火灾之后,能够烧到什么程度,万一将她故意留下的痕迹烧毁怎么办?

凶手会将这种几率赌在未知上吗?

更诡异的是,凶手既然选择了将车烧毁,为什么还要开到自助洗车店去洗车呢?

目前,对于陆铭来说有着太多的疑点。

【宿主自主分析案件当中的不合理性,[刑侦剧]编写能力提升至20%。】

系统提示音在陆铭的脑海当中轰鸣而过。

陆铭眼神当中闪烁出一抹亮光:‘我之前可没有如此敏锐的分析能力!我现在之所以能够分析案件,其实是基于[刑侦剧]编写能力的提升。’

这其实是符合逻辑的。

只有在现实当中拥有足够的生活、体验与知识体系才能成为一名更好的编剧。

比如说,很多作家、编剧都是进狱系人才,才能编写出真实的剧本。

因为有生活。

随着,参与‘12·14无头女尸案’的深入,[刑侦剧]编写能力也在不断提升。

这激发了陆铭动力。

陆铭让阮萌将将戒指的图片、大小和其他能够观察到的信息,上传到了警察的内网里让姜海明调查。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姜海明发来了信息。

【阮法医,经过我们仔细追踪线索,已经成功锁定戒指的销售地点,即位于农林路上的赵王金鼎珠宝店。】

【根据赵王金鼎的存单记录,这枚戒指确系在两个月前售出,购买者为一位名为施修杰的男性顾客。】

【经过我们的深入调查,确认施修杰在一周前跳楼身亡。关于此事的处理工作,此前由联西警局负责展开。】

【经过对联西警局出警记录的详细审查以及被害者家属的笔录内容分析,施修杰的死亡情况似乎符合殉情自杀的特征。】

【施修杰自幼便遭逢父母相继离世之不幸,幸得其姐姐、姐夫二人抚养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