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第一方世界被毁灭,许多天地法则涌入蜃海内,那方天地更有部分强者被转化为蜃海生灵。
自此以后,蜃海生灵的实力才在不断强大,更有蜃海生灵开创出修行功法。
当来到这方天地时,蜃海生灵的实力,已称得上相当之强。
它们自认为会轻松破灭掉这一方世界,毕竟只要将所有强者斩杀,它们就能极大加快蜃海吞噬这方世界的过程。
然而它们低估了这方世界顶尖强者的实力,更低估了他们的胆气与决心。
这方天地的顶尖强者,以近乎九成身亡的代价,斩杀了绝大多数蜃海强者。
正因如此,这方天地才能留存至今,与蜃海生灵始终处于僵持状态。
蜕凡珠变化,陈墨能感受到蜃海浪潮的缺失,一道独属于蜃海的法则,正在不断被蜕凡珠剥离炼化,最终将化为自身养分。
更让他诧异的是,即使是如此,蜃海仍旧保持平稳,一切运转如常,没有任何异常诞生。
天地法则,相依相存。
按理来说,无论缺少哪一条,都可能会使整个天地陷入崩溃。
即使不会彻底破灭,残缺的天地也会出现极大变动。
然而这一切,蜃海法则缺失,却并未发生任何大的变动。
这点实在让人惊讶。
陈墨当下也不知是何情况,他虽能感受到蜃海法则,可对其研究了解实在不深。
然而再仔细感知,他却能发现,被蜕凡珠吞噬的蜃海法则,在消失的那一刹那,就有另一道法则补上,使之能够继续正常运转。
这点实在让人诧异,蜃海就像是人体一般,失去某些功能,就会立刻有某些功能进行代偿。
就好似盲人,虽目不能视物,可听觉和触觉会更加敏锐。
陈墨未在此事上多过钻研,这件事确实重要,可运用蜕凡珠吞噬蜃海法则更不重要。
倘若能成功,那自身不仅能再迎来一次蜕变,实力也会更上一层楼。
就算不能直接达到超脱之境,却也是拥有了解决蜃海危机的希望。
更多蜃海法则被蜕凡珠吞噬,陈墨感受着蜕凡珠内不断向外涌现的力量。
先天五太造化,蜃海法则之力被蜕变为天地法则之力。
犹如波涛瀚海,极尽无边无垠的天地法则之力,不断从蜕凡珠内涌出为陈墨带来新一轮蜕变。
身为至尊强者,他之修为在一方天地内已达到极限。
立下一方天地大道,位格与天地等同。
接下来无论再做任何提升,他所能提升的仅有力量多寡,而无法在规格上做出本质改变。
立下一条天地大道,与立下两条天地大道的至尊,两者实力差距极大。
可面对真正的超脱者,却并没有任何差别。
陈墨想要进一步超脱,只有另寻他法。
他在疗伤的这段时间内,将太初道君交给自己的玉简,仔细参悟了一番。
众多至尊对于超脱之境提出过许多构想,更穷尽自己的才思,不断钻研此境。
漫长岁月过去,虽未有人能成功突破超脱之境,甚至于众多至尊所采取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独有一点,被所有至尊认同。 我的邻居是女妖
想要突破超脱境界,武者须得逆反天地。
天地自诞生,所诞生的生灵中,便分先天与后天生灵。
所谓先天生灵,是每一纪元天地重开时,秉承天地福泽所诞生灵智的生灵。
而后天生灵,则是天地法则稳固后,由先天生灵繁衍或创造出的生灵。
人族,其血脉本源亦是来自先天生灵,不过历经许久岁月,现存人族几乎都是后天生灵。
但在天地诞生之前,没有先天生灵,更没有任何天地大道。
那时的天地是一片虚无,介于存在和不存在之间。
先天五太便是在这一过程演化。
武者想要超脱,就须得逆反这一过程。
从有至无,将自身从天地中抽离开来,执掌先天五太之妙,可于虚空中开辟另一方天地。
到了这一境界,武者再不受自身天地限制。
至于超脱境界,具体还有何玄妙,玉简上没有任何记载。
这倒也正常,毕竟这方天地从未有真正的强者突破超脱境界。
有关于这個境界的一切,都是众多至尊强者所做的推断。
陈墨清楚突破,超脱境界之难,即使自身资质够好,可想要突破也绝非一件易事。
否则这方天地,早该有强者突破。
如果给陈墨充足的时间,他有足够的自信,突破至超脱境界。
但当下情况,没有那么长时间给自己。
蜃海生灵固然被自己击退,可蜃海仍在不断侵蚀这方世界。
自身必须抓住机会,趁现在尽快突破。
否则天地被侵蚀的越严重,自身越往后越难修行。
他内心早有打算,自身已开辟一方小天地,这片小天地内本源法则完善,与正常的大天地一般无二。
只是其体量不大,所蕴含的力量完全无法与大天地相比。
陈墨当下打算借助蜃海之力,进一步提升自身小世界。
质量不够,数量来凑。
只要他所能掌握的力量够强,就能够逆转天地,达到超脱之境。
即使一条蜃海法则不够,可只要自己吞噬的蜃海力量够多,那么就必然能达到这一境界。
陈墨展开自身小世界,一方充满活跃生机的天地浮现。
无垠蜃海气息荡涤,不断被驱散开来。
蜕凡珠内,炽盛如神辉的天地法则,不断垂落而下。
陈墨所执掌的小天地,正在不断汲取这些力量。
蜕凡珠被他炼化,而小天地也是他开辟而出。
接受这些力量,小天地无需做多余的炼化。
陈墨只要引导这些法则之力,让其不断壮大即可。
这实在称得上是最为简单之事,陈墨能感受到,受他所掌握的力量在不断扩张。
蜃海法则所具备的力量,要远超正常的大天地法则。
一来是其至少曾毁灭过三方大天地,这三方大天地所有力量皆融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