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北境突厥看准了大梁天下大乱的时机,也想来分一杯中原的羹。
林家军既要镇守边疆,又要和四处起义的杂兵交手,身后大梁又亡国,连粮草都供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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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瞅林老太太白发人送黑发人,自家的男人全都战死,已经到了女儿媳妇一同上阵的存亡之时。
王崇古翻山越岭,逆着逃难的人群,自请要上玉门关。
路上,正巧碰到了连几天的好日子都没过,带着大军往北境驰援的沈邵宁一家。
“我着急赶去,他们也着急赶去,有车马定然比我脚程快,我就蹭了沈邵宁的马车。”他抿嘴,“一上车,就瞧见个发热半昏迷的孩子。”
他震惊极了,觉得行军打仗怎么还能带个病重的男孩?
结果沈邵宁非常抱歉地和他解释,说那日皇城大雨,自家儿子淋个透心凉,出京城的时候还没事,走了半程就成这样了。
如今兵荒马乱,也不好把他半途扔掉,干脆拉过去,死马当活马医。
李念半张着嘴巴,一边听一边点头:“虽然我没见过他爹,但我觉得沈家人确实能干出这种事情来。”她顿了顿,“你就没说他两句?”
王崇古哼笑一声:“我把他打了。”
边疆策马,一刀斩杀敌军将领的沈邵宁,被王崇古抄着药箱在马车里打的“哎呀哎呀”直叫唤。
他之后花了几日时间,用有限的药材,将沈谦的高热压下去。
“我本来想着他不热了,带他先就近找个镇子,调理一下。结果那小子,骑上马,领了一小队人,趁夜冲进敌营,把对方的粮草辎重,还有两麻袋的治伤药草给抢回来了。”
王崇古拍一把大腿,郑重道:“当时我就觉得,这家伙能行,未来定是一员大将,得让他活!”
他“哈哈”笑起,“看,我这老头子的眼光还是不错的吧?”
李念应声竖起大拇指,称赞:“相当不错。”
“那……你觉得他如何啊?”王崇古绕了一大圈,依然追问,“他没了爹,之后我一直跟随他,虽然是下属,但也是看着他长起来的。我想以一个朋友的身份,问问您对他,到底怎么想的,你们俩有没有那个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