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的战意,未因恐惧而折损,反而愈加高昂。因为越是害怕,就越是渴望胜利,希冀以胜利证明自己的勇气。
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了张小姐的声音。
“来人,给少侠递一把枪。”
原来,面对这场决定自己命运的一战,张小姐将轿帘拉开一条缝,悄悄关注着战场上的态势。
见红袍怪横枪立马,萧麦则赤手空拳,她赶忙让人递兵器。
然而,无论仆役还是镖师,闻言都面露难色,他们对萧麦完全没信心,生怕这会儿递了兵器,待会儿萧麦败了,连同自己一起陪葬。
见众人都做起了缩头乌龟,张小姐心急如焚,抓住车栏,就要亲自为萧麦递兵器,却被青衣丫鬟阻止:“小姐,还是我来吧!”
丫鬟刚被人从车轿里拖出,经历了一场噩梦,是最不愿意下车的人。
然而她心里清明,深知萧麦若败,其他人或许还能逃命,自己跟小姐就是死路一条。
于是,她咬紧牙关,低着头,快步走到一个镖师身边,从茫然无措的他手里抢过大枪,又冲到萧麦跟前,将这柄约有2.5米长的大枪,递到了萧麦手里。
“少侠,你一定要赢啊!”
“嗯!”萧麦接过长枪,那沉重扎实的手感,给了他一种独属于长兵器的安全感。然而,转念一想,便知这种安全感是虚假的,因为萧麦不会使枪。
但他还是扛着枪,驾着马,向红袍怪抵近几步,两人距离之近,红袍怪只要稍微近身一丁点,就能刺穿萧麦的心窝。
萧麦心里紧张害怕,面上却勇猛淡定,他右手把长枪扛在肩上,左手指着红袍怪的鼻子问道:“开战之前,我有句话问你!”
“嗖——”
“扑——”
话没说完,一支暗箭飞来,萧麦听到声音时,箭矢已经插入了自己的胸膛。
他能清晰得感觉到,箭头擦过胸骨,抵住了自己的肺叶,只差一点点,就会让自己肺部大出血窒息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