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海陆关贸总协定

但此时的大明海贸仍然是朝贡制度,你的有牌照(堪合)才有资格到朝廷指定的市舶司朝贡。大明对这些朝贡使团的回礼也很厚道,一般是贡品的十倍。

明朝有一起事故,就是一伙海盗意外得到大明的堪合,冒充使团去朝贡,结果遇到真使团,两家直接火拼起来。

这要不为了赚点儿钱,谁冒那么大的风险啊?

皇上的面子很值钱,可能是受了刘学勤的影响,对海洋事业比原来的历史重视了许多,对于朝贡回礼少了一些,但仍然没有收税。

而原本的历史中,直到正德年间,海禁废弛,才开始抽20%的实物抽分,与宋元时期的关税制度接近。

这个时代抽税不可能像后世那样,做到各种商品细目制定不同的税率,也没有HS代码之类的分类系统。

所以宋代是将商品分为细色(贵重)和粗色(普通)两大类,前者抽税1/10,后者为1/15。

大明在毫无准备之下,谈判过程就是被动审阅塞国提出的文本。

塞国提出,希望大明方面开放广州、福州、宁波、天津等四处海港,或增设市舶司;长江沿岸设置荆州、汉口、南京、九江、镇江、苏州等六座江港;

对等的,塞国对大明开放合浦、防城两座海港;宜宾、重庆、阆中、昭化、岷都等河港;秦州及宁县(庆阳府)设置两座陆港。

在以上港口交易区内,两国商人可以自由贸易。

考虑到明国出口到塞国的商品以粗色为主,在本次协定期限内,塞国对大明商人免征关税。

但对于大明方面对塞国商品收不收税,收多少税,文本中并没有提及。

初次接触之后,朱棣召集内阁,主要是请杨寓普及税收知识。

塞国的税收设计也是参考了之前历朝历代经验,还有一些刘学勤掺杂的私货。杨士奇要总揽全局,对税收还是很熟悉的。

税收有两条基本原则,第一条是:除了死亡和税收,没有什么是确定无疑的;第二条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

朱棣听完还有些小失落,他还想问问老仙有没有长生不老的办法呢,好嘛,这直接确定无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