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医冷哼一声,没好气道:“老夫看到那臭小子就烦,再不把他撵出去,我怕我待会儿忍不住揍他。”
宋言汐斟酌了一下,问:“您同奚大夫认识几年了?”
听懂她的弦外音,刘军医蓦地瞪圆了眼,不答反问:“你以为是老夫不想吗?”
他气得咬了咬牙后槽牙,怒声道:“这小兔崽子的耳朵比那猫狗都好使,老夫刚拿到棍子,他就已经听到动静撒腿跑没影了。”
扭头看了眼,他一脸嫌弃道:“要依老夫的意思,干脆别让他干什么大夫的活,这耳朵不扔到前线用来打探消息实在是可惜。”
闻言,宋言汐也狠狠心动了一下。
她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个绝佳的好主意。
但他老人家是不是忘了一点。
就凭奚临那两下子,连花拳绣腿都算不上,这要是到了战场上,只有被人追着哭爹喊娘的份。
让他打探消息,也不怕有去无回?
读懂宋言汐眼底的一言难尽,刘军医哼一声道:“这个不中用的东西,老夫前几年就提醒过他,嘴上若不愿意收敛些,就勤练武功,将来被人追着打时好歹能有一二招架之力。
他可倒好,几年到头别的长进没有,只学会了一招脚底抹油。”
话说完,他自己先被气笑了。
宋言汐憋着笑,劝他多往好的地方想一想。
至少,他遇到危险时知道掉头就跑,而不是留在原地企图说服对话。
如此有自知之明,又何尝不算是一种优点呢?
刘军医听的眉头紧皱,试探问:“你如此护着这小子,该不会……“”
宋言汐不假思索道:“不会。”
刘军医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倒也不至于无耻到威胁你一个姑娘家,他要真敢这么做,老夫非得拔了他的皮给你扎个风筝。”
嫌弃完奚临,老爷子终于想起正经事,扭头看了眼尚在昏睡的产妇,神色一瞬变得严肃。
他沉了嗓音道:“丫头,你要的那个大家伙已经做出来了,暗一趁着早起有风带人试过,风足够大时确能带人离开地面数米。”
宋言汐低喃:“果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