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有注意到的是,在酒池后面百步之外的一个草丛中,露出了一双冷漠的眼睛,这一双眼睛里没有半点人色,眼光之中全都是血腥的凶光,便是凶狼面对这般的目光,一定会心战胆寒,惊恐万状。这是一个人,一个仅仅十三岁的少年,荆飞。
他已经呆在这个隐秘的山洞里七天了,七天里,除了十来个干冷的馒头及一袋清水之外,还有一柄七尺长的锋刃。
他之所以出现在这里,便是来杀人的,所想杀的人,便是他百丈之外的大帝秦王。
当日持着鬼谷子的大旗,命令秦军的人退出酒池十里之外,而他自己,却在假装离开后又带着食物偷偷溜回来。
在酒池旁边找了好久,才寻找到一个废弃的兔子洞,他的身体本来就不大,稍微将这个小洞挖大一点,便可以藏得下他来。
在另一个世界里,荆飞是很不怕死的,打架斗殴往往都是冲在最前面的。
现在,他像是打了鸡血一般,斗志昂扬。
他真的有些想杀掉秦王了,要知道,这可是一件可以改变历史的事件,纵是以命付出,如果做成了,也是一件令荆飞死而无憾的开心事。
只是幻想很美好,现实太残酷。
“我还是太弱小了一些,这百步之路,我若是想冲杀到秦王面前,最少得受到一百柄刀剑的攻击,并且在第一时间里,如果不能到达秦王面前,我将独自面对数万将士的围杀。”
“这百步之远,便是最快的速度,也要十个呼吸时间,十个呼吸时间,那些人反应再慢,最少一人可以刺出十剑,而我,必须能够身受百千剑不死才可抵达。”
“这些人全都是力大无穷的勇士,力可断金碎石——如果此时出手,只有一个结局,便是我死,便是自己有可以抵抗一切攻击的力量,他们随便出动几个人,就足够将我挡在秦王之外,这是一个死局。”
荆飞很是冷静,他也觉得刺杀秦王的难度太高了,几乎就没有半点胜算,甚至千千万万分之一的可能性都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