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好莱坞制片制度的演变

从明星效应被人们发掘的那天开始,这种制度让电影制片公司大赚了一笔,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各大新旧电影制片人和导演看到八大电影制片公司赚取了无数的利益,于是他们也努力地从电影行业中争取权益,但大多数都被好莱坞的八大巨头很有默契的打压和兼并,最后成为八大的打工者。

然而,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在1948年,由于好莱坞八大电影制片公司产、销、映一条龙的垄断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整个行业的发展,美国最高法根据“反托拉斯法”裁定派拉蒙、环球和米高梅等电影制片公司的垂直垄断是违的,裁决电影公司将电影发行和电影放映的业务分离出来。

也就是今天被大家所熟知的好莱坞制播分离制度。

这一点,华夏的电影行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整个电影行业直到杨简穿越前都是一群资本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杨简也不好说这种制度好或者不好,反正适合华夏国情的制度才是好制度。

美国最高法在1948年的这个裁决让独立电影公司有了更好的生存空间,同时也让八大电影公司的收益大幅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八大电影公司不得不减少影片的产量,同时也让电影公司每部作品的立项都变得极为谨慎。

在那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电影公司还没有从1948年的派拉蒙裁决案中回过神来,而伴随着电视机出现的电视产业迅速发展,让这些好莱坞巨头措手不及。

电视机的出现抢走了电影市场大半的观影人群。

为了让观众重新回到电影院,好莱坞的巨头们一方面加大银幕尺寸,以区别于电视这种影视载体。

另一方面,好莱坞巨头们尝试着将集中在制片人手中的权力下放给导演,制片人不再干涉导演的创作。

于是导演中心制开始形成,以导演建立起制作团队,同时导演又掌控了艺术创作领导权和指挥权,遇到不同意见时导演还有最后的裁决权。

这个时间段的制片模式从原来的“制片人中心制”加“明星中心制”的体系变成了“制片人中心制”加“导演中心制”加“明星中心制”的三位一体制片模式。

也就是说,制片人同样是核心,只不过如果一部电影里面有厉害的导演和明星的时候,他的权力会被削弱。

或者说,这种三位一体的制片模式逐渐出现了不合市场的弊端,这种制度虽然将权力下放给导演,使得影片整体的品质得到极大的提升,但资本为了盈利,通常让导演同时在制片小组中兼任制片人,这时候的导演既要保持影片品质,又要把控影片支出,导演为了影片品质自然会加大投入,这就从一个极端又到了另一个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