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承诺

陈知府是越听越气,指节捏得发白,这必不会有假,但是为了严谨公正,还是问道:

“你们如今住哪儿?住了多久?”

“租住福悦客栈柴房大半年。”

“宅田卖与何人?何时所卖?所得几何?”

“前年腊月初一签下契纸,卖与同村罗五爷,得银二百二十三两五钱,二百两全给了他。”

“邻家何人?”

“村后寡居的李张氏。”

“来人!找福悦客栈掌柜、河口村罗五,李张氏带到府衙大堂来。赵知县,刘姑娘,以及诸位公子一起去府衙大堂吧,连夜办案。”

赵世齐却道:

“大人!民告官,须交状纸给按察司或监察御使,此时没有状纸,没有击鼓鸣冤,状纸未过审,如何升堂?这不合规矩!”

陈知府是真心瞧不起他,也是真心想整他,于是说道:

“来人,请李按察使过来,刘芸,这状……”

林风庭挺身而出,道:

“状纸我马上写!二师兄,带刘小弟去击鼓,掌柜的,借文房四宝一用。”

掌柜下楼拿了一套文房四宝过来,林言上前磨墨,林风庭落笔,不一会儿,状纸写好,又叫刘芸签字画押,状纸就递到陈知府手上了。

按察使李大人也请过来了,直接当场通过这状纸,又把审案权限移交给了陈知府,而后众人移步府衙,点燃灯烛火把一步步走程序。人证也被一一带了过来,全部证明刘芸所言无虚,又备陈诸事,因无证物,所以赵世齐抵赖道:

“只借银两,未许诺娶刘芸为妻。”

陈知府又问刘家姐弟。

“刘芸刘杨,可有物证?”

“回大人,只是口头承诺,未有物证。”

“可有听闻过此承诺的证人?”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