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名门之后

李哲抛给杨蜜一本崭新的日记簿,杨蜜接过,困惑道:“此物何用?”

“书日记耳。一年之内,为考察期,每日必书千字以上,我将不定时抽查,汝可应允?”

“哲兄何必如此绝情?当今之人,谁还记日记?你以为我会在此如实倾诉?”

“未知汝意,若敢书,我必读。另,乐视之事,汝已明了,如今身无一物,却签下了巨额违约金的卖身契。纵我不动用证据,汝亦成我手中傀儡。

然而,嘉行在吾主政之下,汝手中之十分之一日后将价值连城。只需熬过五年,解禁股份,汝便可翱翔天际。

惟惧汝如贾氏,反施其道,届时汝之厄运即至。一着不慎,汝与曾嘉恐入困境,甚至更惨。债务缠身,一生难偿,名列失信黑名单,受种种限制,智者如汝,岂能不知此风险?”

杨蜜自知,李哲掌控股权而不改法人之时,她便已预感此险。李哲揭露贾氏之策后,她已请教律师,明了上市后法人可能面临的危机。

杨蜜并非毫无脾气,如此被李哲戏耍,尚能独自承受,只为平息李哲之怒,以免招灾,只得先尽力迎合,令其息怒,勿与自己计较。

李哲亦在试探杨蜜是否真正认清当前处境,牢狱之言,不过是威慑。一如杨蜜举报于他,此举违背行规,触碰底线。

阴阳合同、逃税之举,圈内司空见惯,杨蜜之举算不得什么。无童丽雅之密探,此事并无大碍,至多缴纳罚款,或以违约金或诉讼解决。

故李哲以此手段掌控嘉行,虽控股,却规避法人,保留杨蜜之股,另签经纪合约,分成调整,条款苛刻,违约代价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