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座的各位多多少少都了解黎家的恩怨纠葛,大家都忍不住将精力和视线投向意料之外会互相攀谈的两个人。
“玉书弟弟,你知道吗?我用自己的钱办了一个猫狗舍,专门收留那些无家可归的毛孩子们,等它们身体好了就可以接受观光和被购买了,既可以赚钱又可以让它们有家,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黎玉书边听边将没吃完的蛋糕用另外的勺子喂给怀中的毛球,毛球吃一口瞳孔放大一次,噘嘴加胡须聚拢,圆圆猫猫头可爱至极。
毛球一边吃一边发出浅浅呜呜声,旁人一瞧便知道它是被美味惊艳到了。
“谭俞,这个真好吃。”
也许是甜蜜上头,一向话少的冷脸刘丹秋也主动赞扬谭俞的厨艺。
谭俞就只喝了一点酒,但是脸已经有了颜色,像水蜜桃那般的粉嫩,她只觉得有些倦。
“好吃就多吃点~”谭俞很开心,也不含蓄。
她的身体不自觉向刘丹秋肩膀上靠,在她心中,刘丹秋已经上升为了一个很可靠的好闺蜜。
陈霁月的注意力大半都在谭俞身上,他敏锐察觉到了,一扯,谭俞就被他揽在了怀里。
“谭主,是有些不胜酒力吗?靠着我吧,不要累着外人了。”
刘丹秋也察觉到了,但是她并没有多想,浅浅一笑,很是坦然。
谭俞含糊点头,但还是很八卦地将视线看向黎玉书他们,耳朵也竖得老高。
“嗯呐,是有些晕。”
黎玉书被怀中的毛球可爱到了,对黎砚宁说话的语气也更和缓近人。
“嗯,我知道。”这些事他多多少少也了解一点。
黎砚宁眼睛亮亮的,只要玉书弟弟愿意理会自己就好,他又陆陆续续说了很多话。
她知道,只有在人多的时候,玉书弟弟才不会拂了他想要攀谈的心。
在这之前,她总是得不到他的理会和注意,他们之间的关系跨不过去冷漠。
在乡下的时候,接近深秋的时节,黎砚宁在路边独自玩泥巴的时候偶遇了一只野猫。
野猫很迷人,黑毛粉爪。
看它这么可爱温顺,黎砚宁忍不住将它抱在腿上,怕它冷便扯开厚衣塞入怀里。
她将身上的糕点一点点喂给它,一人一猫,在不那么明媚的傍晚相互取暖依偎。